核心提示:为加快和规范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御风险能力,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
500万专项资金扶持
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逐年增加专项资金规模。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运销设备时,财政要给予贴息支持。
享受相关税费优惠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机作业、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牲畜、家禽等动物配种、疾病防治的收入免征农业税,对整车运销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收取实行优惠政策。
就业农合组织缴纳三金
《意见》提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由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士代理,并按规定代办缴纳养老保险金等手续,其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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