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业局是荥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各级人大、政府赋予我局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及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业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及“绿证”培训,负责农业系列职称评定、申报及农业技术职称的评、发证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制定主要农产品的技术标准,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测、鉴定和监督;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局各项政务工作的服务、协调、承上启下、上情下达工作;
2、负责党务、纪检等具体工作;
3、负责全局文字的起草、打印工作;
4、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局人事、老干部、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6、负责全局各项制度、计划生育、创建文明、文体活动等的实施和监督工 作;
7、负责全局档案的保管和调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科
1、负责全局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2、负责全局资金的管理及报表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大型支出的计划、购置、维修工作;
3、负责对二级机构财务的统管工作;
4、负责引进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1、负责全局农业大项目引进的申报工作;
2、负责引进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和督查办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经济管理站
1、负责上级有关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及有关群众举报的查证核实工作;
2、负责农业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调解农业合同纠份,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的日常事务;
3、指导全市农村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4、调解和协助乡镇处理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科学研究所(副科级单位)
1、负责承担省农业科研部门交办的实验、示范工作;
2、负责本市大田主要作物品种的展示工作;
3、负责先进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植保站
1、对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种类、轻重、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并指导大田防治工作;
2、做好黄河滩区蝗虫发生危害的调查及防治工作;
3、做好新农药的试验及推广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和种子质量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审核、办理、换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打击、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农药,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3、对全市农药生产、经营实行有效监管,审核、办理《农药经营批准证书》,为我市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提供保障;
4、对我市种子等植物产品或植物实施检疫,防止检疫性病、虫、草害在我市的传播、蔓延,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蔬菜办公室
1、在全市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完善执法程序;
2、对全市蔬菜生产进行技术指导、结构调整,确保增产增收;
3、积极宣传和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和规模;
4、积极申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5、积极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帮助农民致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含绿色证书办公室)
1、承担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2、为全市农村干部、农民培养大中专学历的学员;
3、积极培养绿色证书学员;
4、负责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技术培训工作;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规划的制定工作;
2、负责全市农业新技术推广的实施工作;
3、负责全市农业新技术推广的技术成果鉴定工作;
4、负责制定主要农产品的技术标准;
5、负责全市新品种的实验、示范及展示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土壤肥料站
1、负责全市土壤的调查、分类、化验分析,为农民科学生产提供依据;
2、负责全市不同时期土壤墒情的调查,为正确指导农业生产服务;
3、负责全市旱作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4、负责搞好旱作区作物结构调整,努力提高产量效益;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环保能源站
1、承担全市农业环境的监测工作;
2、负责全市农村能源的调查、利用工作;
3、承担全市能源特别是沼气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工作;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1、制定全市种植结构计划并指导实施;
2、正确指导农业产业化,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3、负责协调农业专业协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园区协调办公室
1、负责“河南绿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在开发过程中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保证园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2、及时反馈园区实施的进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提供依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农牧集团
1、负责农物场、桑园场、园艺特产场所有耕地的开发利用、增产增效工作
2、负责农垦企业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工作;
4、负责所属企业的增收增效及改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黄金杂粮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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